我市2023年高中招生第一批画线工作圆满完成,今天将完成第一批备案录取工作。今年各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第一批最低录用规范(分数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报名志愿顺序、各学校招生范围、招生人数进行备案。所有自愿录取的考生都不能退档或转录。
备案录取标准
我市中招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按志愿顺序”。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同分比较”,顺序如下:
(一)生物与地理(合卷)成绩强的优先级;
(二)语、数、英总分强的优先级。
广东省一级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为“合格”。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卷)由广东省一级公立普通高中录取。、历史与道法(合卷)每个科目的水平都需要C 以上(含C ),每个科目的体育等级都在C以上(含C)。
招生工作日程分配
■7月27日,第一批招生院校录用;
■7月28日,第二批招生院校录用;
■7月29日至8月1日,广东省招生办组织了第三批招生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
查询高考录取结果
今年,网上录取将继续进行。从7月28日上午9点开始,考生可以通过“深圳招考网”查看第一批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书将在每次录用后一周内由招生机构发送给考生本人。未按录用机构规定时间登记的,称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落实“阳光招生”政策
市教育局将严格查处高中招生过程中的违法操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我市招生工作。我市招生咨询举报电话为8218199、2598710。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及时回答考生及其家长关于招生政策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核实和解决社会检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