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远大医药和武汉汇海两家企业发布了巨额罚单,总计高达3.2亿元。这两家企业因通过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了急救药原料药的供应市场。垄断的原料药为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和肾上腺素,这些原料药所对应制剂是国家基本药物和急抢救药品,用于应对休克、低血压等危急状况。
这两家企业的垄断手段十分恶劣,从口头协议开始,武汉汇海停止销售原料药,远大医药则采取低价销售制剂再高价回购、强制其他企业低价供货给武汉汇海等方式进行补偿。这样的手段使得远大医药成为了国内唯一的原料药供应商,制剂企业被迫接受高价采购和单一渠道供应。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使得原料药市场高度集中。
在2010年至2023年期间,国内仅有远大医药和山西振东泰盛两家企业具备相关原料药生产资质,而武汉汇海则通过独家经销实际控制着后者的销售渠道,形成了市场壁垒。这种垄断行为导致原料药供应受限,制剂企业的成本激增,部分企业因此停产或减产,急救药品短缺频发。
针对这种严重的垄断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顶格处罚+宽大处理”的模式,对涉案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也进行了产业政策的调整,例如将原料药审批制改为登记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企业参与竞争,以打破垄断。
此次案件揭示了原料药领域因技术门槛高、生产商稀少而导致的垄断问题。尽管执法部门已经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进行震慑,但要根治这一问题,仍需要依赖产业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
为了打破垄断,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议建立原料药生产、流通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打通执法部门与企业的合规信息平台。推广医药研发生产外包(CXO)模式,减少单一企业对关键环节的垄断风险。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人民的用药需求。






